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金象化工产业园区JX-B-a-02-15地块和JX-B-b-03-04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JX-B-a-02-15地块位于金象化工产业园区中北部,北临五里墩路,南临金福路,西临刘庙路,东临象耳路。JX-B-b-03-04地块位于金象化工产业园区中部,金桥大道与工业环线交叉口东北侧。
现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两宗地块规划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JX-B-a-02-15地块
(一)规划指标情况
JX-B-a-02-1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7%,建筑限高≤60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本次论证将JX-B-a-02-15地块靠近象耳路一侧约5.61亩地由二类居住用地(R21)调整为幼儿园用地(R22),调整后地块命名为JX-B-a-02-19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为:
1.用地面积:3742平方米(约5.61亩);
2.用地性质:幼儿园用地(R22);
3.容 积 率:≤1.2;
4.建筑密度:≤30%;
5.绿 地 率:≥35%;
6.建筑限高:≤15米;
7.其 他:建筑退距、停车位、配套设施等均按照《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执行。
二、JX-B-b-03-04地块
(一)规划指标情况
JX-B-b-03-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本次论证将JX-B-a-03-04地块西临现状眉山现代工业新城消防站约34.67亩物流仓储用地(W)调整为消防用地(U31,消防救援训练基地),调整后地块命名为JX-B-a-02-19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为:
1.用地面积:23111.899平方米(约34.67亩);
2.用地性质:消防用地(U31,消防救援训练基地);
3.容 积 率:——;
4.建筑密度:——;
5.绿 地 率:——;
6.建筑限高:——;
7.其 他:建筑退距等均按照《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执行。
三、公示时间
以上内容公示期为30天,从2016年6月22日至7月21日止,群众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附上联系电话及真实姓名)送眉山市城乡规划局,联系电话028-38177928。在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按程序进行办理。
特此公示
2016年6月21日
附:
1.JX-B-a-02-15地块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