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购房网发布:北部新城A-21-03-01地块位于眉山城市规划区北部新城太和片区,现吉香居企业用地东北侧、国道245线西侧、悦太路南侧,建设用地系太和镇龙石村9组集体用地,用地面积约11.5亩。现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该地块控规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控规情况
根据《眉山城市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A-21-03-01地块原规划为居住用地。
二、控规调整情况
根据东坡区政府诉求和片区发展实际情况,现将A-21-03-01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地块规划条件为:
用地面积:7666平方米(11.5亩);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M2,只能建设工业项目配套倒班房,两人一间,不得向社会和企业员工出租出售);
容 积 率:>1.0 且<1.2 ;
建筑系数:> 30%且< 45%;
绿 地 率: > 10%且< 20%;
建筑高度: < 15米;
建筑风貌:现代川西民居风貌形式。
其 他:地块配套设施,配建停车位等均按照《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执行。
三、公示时间
以上内容公示时间为30日,从2017年2月15日至3月16日止,群众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附上联系电话及真实姓名)送眉山市城乡规划局村镇规划科,联系电话:38161631。在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按程序进行控规调整。
特此公示
附件:地块位置示意图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