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经开区新区二号路及扁鹊湖公园绿化提升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眉山经开区新区二号路及扁鹊湖公园绿化提升项目 已由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眉东发改投[2018]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经开区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经开区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东发改投[2018]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东坡区尚义镇。
2.2 建设规模: 项目改造总面积148655平方米(扁鹊湖公园69447平方米、二号路7920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提升、景观雕塑、照明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
2.3 总投资: 11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资质,近3年(2015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9日 09:00至 2018年10月23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8日 9 时 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开标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二段6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眉山市经开区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建镇街49号
邮 编: 620010
联 系 人: 汤先生
电 话: 028-36028614
招标代理机构: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东郊街69号
邮 编: 62001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79551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