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购房网发布条件:在房屋所有权证取证时间二年内(更换证件除外)办理提取手续。一套房屋只能进行一次购房支取。
范围: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
所需资料:
1、过户契税完税发票、增值税票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若提取夫妻双方或购房者其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需提供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请随身携带一张职工本人姓名的银行卡原件。
提取额度:职工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买住房支出,最小起提额度以百元整数为单位计提。
特别注意:1、每套房屋只能办理一次本条款提取,一经办理,该套房屋不得再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亲笔写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1份。
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另注:
一.缴存人每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本人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可用于父母、子女购房、还贷、翻建、建造和大修。除提供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与父母、子女的关系证明。关系证明包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家庭直系亲属的户口本,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
二.提取时间:每月1-24日(工作日);
三.提取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及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咨询电话:12329
自动语音查询号码: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