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购房网发布: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需复印件由中心复印)
2、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复印件(1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1份)
4、借款人提供在指定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复印件(1份)
5、个人征信报告(借款人、配偶持身份证亲自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各2份)
6、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7、首付款凭证复印件(1份)
8、首付款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份)
9、异地缴存贷款职工提供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缴存记录。
备注:1、借款人购买的房屋项目与中心合作且《房屋预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出贷款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所需材料复印件均以A4纸复印同时请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以备核对。
咨询电话:38165383 办公地点:中心业务大厅及各区县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