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眉彭资交挂告(2018(P)-151)号
眉山购房网发布:经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受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2018(P)-15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地块编号 | 2018(P)-151 |
宗地位置 | 彭山区青龙镇创业路以南 |
面积(平方米/亩) | 31492.34平方米(约47.24亩)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出让年限 | 5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709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709 |
规划设计条件及其他出让条件 | 详见挂牌文件 |
注:出让地块面积以规划部门红线图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款及价格有效性。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工作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必须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任意一个)网上账户,并在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4月2日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保证金方式获取挂牌文件。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眉彭资交挂告(2018(P)-151)号》文件。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账为准)。
挂牌竞价时间:请竞买人于2019年3月26日9时至2019年4月4日16时00分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提交报价单。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2日16时00分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报名资料,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交易厅。
八、联系方式 张先生:028-37629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