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合并拍卖出让方式
  经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合并拍卖出让方式5112002014(拍)36号、3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1,地块编号
5112002014(拍)36号、37号
2,宗地位置
东临滨江大道、南临规划道路、西临东坡大道、北临规划道路
3,面积(亩)
36号为54.998 | 37号为74.1273
4,土地用途
36、37号地块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安置用地)(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30%
5,出让年限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6,起拍价(万元)
9900
7,竞买保证金(万元)
1980
8,规划要求
1>容积率≤3..0且≥1.0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35%
4>建筑限高 ≤80米(临50米干道的建筑高度符合《东坡湖南片区城市设计》)
9,其他条件
(1)按市规划局批准的《眉山市东坡湖南片区安置区规划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图初设和施工图设计,按业主已审定、有关部分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方案组织施工;(2)回购住宅安置房面积、套数、价格、优惠政策和机动车车位的销售以及公用设施(含房屋)的建设等事宜按回购合同有关约定执行;(3)36号地块约8万m2的房屋(具体的楼栋、位置和面积以《东坡湖南片区安置区规划设计方案》所确定的坐标和批准的为准),由开发单位自行对外销售,如开发单位修改该部分房屋规划设计方案,须依据城乡规划法、东坡湖南片区控制性详规、东坡湖南片区城市设计和眉山市城乡规划局等有关规定申请并经依法批准;(4)本规划设计条件未涉及的内容按《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年版)》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地块用地面积和规划条件等以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红线图和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以合并拍卖方式出让5112002014(拍)36号、37号地块,竞买人需整体购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六、此次拍卖地块竞买保证金通过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网银交纳(具体操作流程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建行服务或农行服务下载http://www.msggzy.org.cn/msweb/wsbs/default.aspx)。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28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地块的拍卖文件。
  如需参加竞买,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帐户,通过高版网上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8时00分。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4月28日10时00分在眉山市眉州大道市国土资源综合办公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A区举行。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年4月2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对竞买申请人进行纸质报名资料的审查。通过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取得应价牌后方能参加拍卖会。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未在2015年4月28日10时00分前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市国土资源综合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组织科及受理科
  联系电话:028-38509805 38162233
  建行和农行操作服务电话:028-3816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