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购房网发布:3月30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丧葬费及给予节地生态葬一次性奖补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具有东坡区户籍,去世火化后骨灰实施了花葬、树葬、草坪葬、水葬等不保留骨灰生态安葬的城乡居民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补。农村居民去世火化后,骨灰安放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视同节地生态葬,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补。
除此以外,对具有东坡区户籍,去世火化后且未进行骨灰装棺二次葬的所有城乡居民,对遗体接运费、遗体冷藏存放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普通骨灰盒(坛)费、其他基本服务费等进行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1200元。丧属自愿选择上述项目以外的服务,或者选择上述项目中更高档次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价差,由丧属自行承担。
符合免除基本丧葬费和节地生态葬一次性奖补对象的人员死亡并实施火化和生态安葬后,按丧属向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审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区财政局打卡发放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