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购房网报)为适应眉山人口老龄化状况,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日,眉山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共同制定的《关于眉山市2015—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意见》由眉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
未来三年将有12940张养老床位面向社会服务
《意见》明确,2015年—2017年眉山市将新建养老床位6640张,包括新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240张,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5400张,同时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6300张。届时共有12940张养老床位面向社会服务。
《意见》表明,将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资金补助等政策优惠,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意见》安排了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重点建设任务。
《意见》安排社区养老重点建设任务——全市将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25个。居家养老方面,将采用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构建居家养老支持服务机制,为全市81530名居家养老的高龄老人和困难老人提供多种服务。此外,还将建设农村幸福院300个。
《意见》明确了各项养老建设政府资金补助政策
据悉,公办机构新增床位每张政府平均投资不低于4万元,民办机构新增床位每张政府资金补助平均不低于1.1万元,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每张政府资金补助0.5万元。
政府对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30万元,对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25万元;农村幸福院建设每个补助3万元。
关于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政府按照服务对象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补贴;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还将按每张床位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补助运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