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购房网发布:2020年11月6日,经市第四届政府12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眉山外国语学校(甘晓蓉)用地按城市规划要求由“学校和商贸用地”改变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眉山外国语学校(甘晓蓉)用地改变土地使用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事项公示如下。
一、眉山外国语学校(甘晓蓉)用地原土地使用条件:教育用途占比44.79%,商贸用途占比55.21%,土地面积77106平方米(115.66亩),容积率2.0,商业用地剩余年期19.97年,教育用地剩余年期29.97年。
二、眉山外国语学校(甘晓蓉)新土地使用条件:住宅兼容商业、商业不超10%,土地面积76297.18平方米(114.42亩,比原土地面积少1.24亩的原因为市政道路交叉口退距所致),容积率2.5,无偿移交政府部门1所占地约10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的幼儿园,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为70年,商业用地使用年限续期为40年。
三、眉山外国语学校(甘晓蓉)应补缴土地出让金: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总价32304.23万元-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总价18243.28万元=14060.95万元。
本公示从2020年12月25日至31日。公示期间,可电话咨询眉山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联系电话:028—38168961,联系人:曾泽君)。
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