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购房网发布: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材料如下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需复印件由中心复印)
2、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复印件(1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1份)
4、借款人提供在指定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复印件(1份)
5、个人征信报告(借款人和配偶持身份证亲自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各2份)
6、过户完毕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
7、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1份)
8、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交易票据(税收通用完税证、契税完税证等所有相关的发票票据)复印件(1份)
9、异地缴存贷款职工提供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缴存记录。
备注: 1、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间应在《不动产权证》过户半年以内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2、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应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使用有效期内并符合贷款年限的相关规定。
3、所需材料复印件均以A4纸复印同时请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以备核对。
咨询电话:38165383
办公地点:中心业务大厅及各区县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