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报程序
一、初始注册
参加2006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四川省建设
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附件)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后,按以下程序申请初始注册。
(一)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注册系统”,进入“初始注册网上申请”,在线填写《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填写完成后打印两份,并签字确认。
(二)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如果《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上无本人照片的,应提供一寸免冠照片3张);
4、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由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验证原件);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1)聘用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证明(该证明格式从“四川房地产”网站《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中下载,下同),以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2)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3)外国人就业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4)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房地产教学、研究的证明及同意申请人注册的证明。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供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当提供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颁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两册。
(三)提交申请材料
1、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人将材料报到聘用单位或者其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
2、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查认证,对初始注册申请表填写不符合要求或必备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退回申请人补正。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于2007年5月31日前统一上报初始注册申请材料至省房协。
3、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对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材料进行收集汇总上报省建设厅审核后,报建设部核准颁发《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二、续期注册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证书到期前30日内办理续期注册。
(一)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注册系统”,进入“续期注册网上申请”,在线填写《房地产估价师续期注册申请表》,完成后打印两份,并签字确认。
(二)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房地产估价师续期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颁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如在申请续期注册的同时变更执业单位的,还应提供:
(1)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2)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①聘用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②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③外国人就业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④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房地产教学、研究的证明及同意申请人注册的证明。
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两册。
(三)提交申请材料
1、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人将材料报到聘用单位或者其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
2、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审查认证,对延续注册申请表填写不符合要求或者必备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退回申请人补正。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定期统一上报申请材料。
3、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对房地产估价师续期注册申请材料进行收集,并将全省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汇总上报省建设厅审核后,报建设部核准颁发新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三、变更注册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聘用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申请办理变更注册。
(一)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注册系统”,进入“变更注册网上申请”,在线填写《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打印两份,并签字确认。
(二)准备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1、《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原件;
5、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原件;
6、与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7、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1)聘用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2)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3)外国人就业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4)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房地产教学、研究的证明及同意申请人注册的证明。
(三)提交申请材料
1、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人将材料报到聘用单位或者其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2、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审查认证,对变更注册申请表填写不符合要求或必备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退回申请人补正。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定期统一上报申请材料。
3、,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对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申请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并将全省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上报省建设厅审核后,报建设部核准备案。
四、领取注册证书
准予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可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上注册公告栏中查询。申请人获知准予注册的信息后,按“四川房地产”网上发布的领证通知领取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