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一、查询方需提供的证件、证明均应为有效原件,复印件概不受理;
二、申请查房单由税务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银行部门出具;外地购房查房不出具查房单;
三、婚姻记录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有效期为1个月;
四、职业军人若无身份证或户口本需由所在服役部队政治部门出具出生年月日证明;
五、死亡证明由派出所出具;
六、查询方本人因故不能到场:
1.查询方不能到场,则受托人持公证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查询方的相关证明到场查询;
2.直系亲属可持关系证明(社区出具)或能证明直系关系的户口本、查询方的相关证明到场查询;
七. 若有疑问,请致电028-3810027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