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改主要内容
更新:2019-08-28   浏览量(563)
摘要:眉山购房网发布:据了解,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以保护农民利益作为基本原则和重要目标,重点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管理的法律规定作出若干调整。

  眉山购房网发布:据了解,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以保护农民利益作为基本原则和重要目标,重点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管理的法律规定作出若干调整。

  一是在征地方面,改革了征地程序,要求政府在征地之前开展土地状况调查、信息公示,还要与被征地农民协商,必要时组织召开听证会,跟农民签订协议后才能提出办理征地申请,办理征地的审批手续,这极大保护了农民利益。在征地补偿方面,改变了以前以土地年产值为标准进行补偿,现在实行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因为区片综合地价除了考虑土地产值,还要考虑区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制定地价。

  二是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改变了过去农村的土地必须征为国有才能进入市场的问题,能够为农民直接增加财产性的收入。同时,在集体建设性用地入市的时候,要求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才能入市。

  三是在宅基地管理方面,我国对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基本管理制度,在一些人多地少的地方,可能有些地方的宅基地用地比较紧张,这次法律规定,针对这种情况,地方政府要想办法采取别的方式保障实现农村居民居住的权利。另外,这次土地管理法修改还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明确要求通过规划合理安排农村的宅基地,为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提供便利。

  “三项改革”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进展最为明显,也被外界认为土地管理法一个重大制度创新。此外,这次修改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如果农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地方政府不能强迫其退出宅基地,必须是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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